第104章 这不是好事么? 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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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然,老朽闻之古事:昔者郑人铸刑书于鼎,晋之贤大夫叔向贻书责之,曰——民知有辟,则不忌于上,并有争心以征于书,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。"
他的声音仿佛雷鸣,听在林青云耳中,像是字字都砸在林青云的心神上。
林青云皱起眉头。
听到这里,他心里已经隐约明白了,荀衍半圣想要问什么。
但他心里,还是不禁暗暗佩服,这位半圣思维的清晰和深度。
荀衍半圣所说的这段话,出自《左传·昭公六年》里晋国大夫叔向写给郑国执政子产的《诒郑子产书》。
这段话的大概意思是:
当年郑国人把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开,晋国的贤大夫叔向专门写信去责备子产,说——民众若是知道了明确的成文法条,就不会再敬畏上位者的权威,人人都生出争讼之心,拿着鼎上的法条当依据去打官司,哪怕是针尖般细微的小利益,也一定要抠着条文争到底。
果然,荀衍半圣接着道:
"无论是律法、解释细则、还是判例,民众一旦知之过详,必将引律以争讼,寻隙以避罪,不复畏上,不复淳朴。奸猾之徒执官府之法,反制官府。法愈详,争愈多;例愈繁,民愈黠!”
“此患,尔何以解之??”
林青云皱紧眉头,没有立刻回答。
这句话翻译成大白话,便是:
不管是正式的律法、配套的解释细则,还是过往的判例,一旦让普通大胤的老百姓全都知晓,他们必然会拿着明确的法条去打官司,钻规则的空子规避罪责,再也不会对上位者心生敬畏,民风也不再淳朴。
那些奸猾的人,甚至会拿着官府自己制定的法律条文,反过来制衡官府!
法律规定得越详细,民间的争讼就越多;判例规则越繁杂,大胤的老百姓反而可能越会钻空子、变得狡黠难管。
只能说,不愧是半圣,他提出的这个问题极为尖锐、深远,直指问题核心。
在华夏的古代,对这种思想概括为——
“刑不可知,则威不可测,则民畏上也!”
这次,林青云沉思了更久。
两位半圣也没有催促,而是耐心地等待着眼前少年的回答。
良久,林青云才缓缓开口:
“晚生以为,反倒是律法详实可知,民众才知避罪,隙之所以可钻,正因法有阙也。法每疏一处,奸民生一计;法每补一处,奸民少一门。”
“法岁岁修,例岁岁积,则隙日寡,网日密!”
“夫有以噎死者,欲禁天下之食,悖也!”
因为怕百姓学滑头,便不让百姓知法,完全是因噎废食,愚蠢至极!
林青云顿了顿,看了两位半圣一眼,见两人神色并未动怒,于是心下安定,接着道:
“况且,民引法而争,争的是公道;官据法而断,断的也是公道。争讼变多,未必是民风日坏,也或许是......老百姓终于有了讲理的地方。”
“这不是好事么?”
考房里,长久无声。
两位半圣听完这话,没有表示反对,也没有表示赞同。
而是陷入了深深的思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