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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顾当着马守义的面,让两个工人一人拿着锤子,另一人用钳子掐着钢钉,大锤抡起来都钉不进去。

马守义的耳朵震得嗡嗡直响,可是看着那盾牌一样的玩意儿却很是兴奋,这比他们之前想的也大了不少,基本将胸部全都盖住了,如果用绳子吊住两块儿,前后一起往身上一挂,那不就是个板甲了吗?

“好好好!”

他连声说道,这玩意恐怕用五四手枪都未必能打穿,有了这个,还怕啥钢刺偷袭?

虽然防护不到脖子上,但是对方也不知道他们穿了钢板,没理由往脖子上捅才对!

与此同时,县城边缘的一个房子里,一个满脸阴沉的男人正在对着立靠在墙上的一根木头挥动着匕首。

那木头有一人高,最上面一截刻了眼睛嘴巴,嘴巴下面削细了一段,很明显那就是脖子了,此时男人手里的匕首正在一次次地划向简易木头人的脖子,刀刀切中要害。

“既然非要乱子大点儿,那就血溅三尺好了!”

男人一边挥刀,嘴里还在嘟嘟囔囔地说着啥,整个人仿佛都有些癫狂,屋子里明明很冷,可是在不断地挥砍下,男人的额头已经渗出些汗珠。

直到筋疲力尽,男人这才喘着粗气停下来,看了看匕首的刀口,用大拇指的指肚刮了刮感受了一下锋利度,然后从窗台上拿了一块磨刀石,淋上一点水,就开始唰唰磨刀。

随着刀刃越来越锋利,磨刀的声音也渐渐有了变化,男人拿起匕首,再次用手指头摸了摸,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,用水冲干净,又用一块儿布擦了擦,这才插进刀鞘里放好。

接着他又从炕梢的柜子下面摸出来一把手枪,这是一把勃朗宁M1910,俗称“花口撸子”,几乎可以算是当年军统特务的标配手枪了,全枪长度153毫米,弹容量6发或者7发,取决于是7.65毫米口径还是9毫米口径,7.65毫米口径的弹容量是6发,如果是9毫米的口径则是7发。

这枪小巧隐蔽,尤其适合特务使用,放在兜里方便得很,男人将弹匣抽出来,子弹一颗一颗地退掉,眼睛盯着子弹落在炕上。

等到子弹退光,他拉动套筒,看了一下枪膛,里面没有子弹,松开套筒,扣动扳机放了个空枪。

然后闭着眼睛摸到套筒左侧的分解销,那是一个略微突出的圆柱形,用手指将它向右侧推到底,直到完全脱出。接着男人又用手握住套筒,向前轻轻拉动,大概十公分的距离,然后往上抬起套筒前端,再向后拉动,整个套筒连同复进簧和导杆就全都拿下来了。

从套筒中抽出复进簧导杆,再去下复进簧,最后抽出枪管,男人的手就像变魔术一样,稀里哗啦几下子就把好好的一把手枪拆了个稀碎。

包括击针,击针簧,扳机组件等,凡是能拿下来的零件,全都被拆了下来。

男人慢慢睁开眼睛,眼底闪过一丝落寞,十多年了,刻在肌肉里的记忆还有,他仍然可以闭着眼睛把枪拆开,只是速度上比当年慢了许多。

拿起一块棉布,缠在一根木棍上,做成一个简易的通条,男人蘸着煤油,反复地擦着枪管内壁,等到一点黑色的火药残渣都看不见后,又换上干净的布条擦拭,最后又换了一块布条,蘸上枪油,轻轻往枪管内壁涂了涂。

放下枪管,男人又从旁边拿起一个小毛刷,毛刷的木柄上还刻着字,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刷子,毛刷蘸了点儿煤油,刷掉套筒和套筒座上的灰尘,接着又把几个小零件,包括复进簧,击针,轴销这些,放在一个装着煤油的小碟子里泡泡,再用刷子刷干净。

全部用干布擦干净后,又仔细地用枪油涂了一边,直到所有的零件都是油光锃亮跟新的一样,男人才满意地点点头,开始往回装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