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章 草原(二) 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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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了昆布,赫木心底汹涌的恨意,稍稍散了一些。
“方兄弟,谢谢你。”
方大头照例睥睨一眼过来:“谁是你兄弟,叫我方头目!”
赫木鼻间有些酸,恭敬地改口:“多谢方头目。”
方大头哼一声,转头叫众人过来:“将这些马贼的尸首烧了,头颅堆在一起。给所有鲜卑牧民一个警告。谁胆敢再做马贼,这就是他们的下场!”
在草原里,没什么礼仪鲜耻,奉行的是弱肉强食。没能耐,被抢被杀都是活该。有实力的强者,才值得人尊重。
这一夜厮杀震慑过后,来换货物的鲜卑牧民温和恭顺多了。半夜也没了蚂蟥一般的马贼。
短短半个多月,几十辆马车的货物,全部换成了马。九百多匹马,有大半都是怀了崽子的母马,公马也都是没煽过的好马。
换足了马,就该回程了。
这才是真正考验商队实力的时候。换马不是难事,难的是要将换来的好马平安地带出草原。
来时有货物,牧民们个个热情礼貌。现在货物都换到手里了,牧民再看带着大批好马离去的商队,就像看从自家抢马的强盗一般。心中不忿的,私下联合起来,白日尾随,晚上伺机而动。
商队要时刻警惕,白日赶路,夜里也不得好睡。这些游荡的牧民,赶也赶不走,反而渐渐汇聚得更多了。
“得狠狠杀一回。”赫木深知鲜卑族人的脾性,冷静地提出建议:“杀到他们怕了,他们才会散去。”
方大头目中闪过腾腾杀气,点点头:“好,我们停下修整,顺便打一场。”
几十辆宽大马车,首尾相接连成一圈,就成了天然的屏障,能抵挡不怀好意的探视和攻击。众人熟练地搭起帐篷,在原地修整。
到第二天晚上,就有“马贼”来了。
众人早有防备,在马车的遮掩下,不停射箭。待“马贼”靠近了,便扬刀砍杀。
血腥的杀戮进行了半夜。最勇猛最厉害的,就是赫木。他一个人杀了七八个“马贼”,锋利的刀刃上沾满鲜血,一双眼就如凶狠的饿狼,令人不寒而栗。
商队里的两百骑兵,也有死伤。
死的就地埋了。众人过惯了刀头舔血的生活。前一刻举杯同饮开怀大笑,下一刻就可能尸首分离阴阳两隔。为死去的人抹一把眼泪,将受伤的抬到马车上,敷药疗伤,半点不耽搁赶路。
换了九百多匹马,加上方大头等人骑着的战马,一共一千多匹马。群马走过的地方,必会留下痕迹。想完全隐藏踪迹,难之又难。
回程得绕行更远的路,要不停经历厮杀。消耗的时间,至少是来时的几倍。运气好的,半年左右能跑一趟来回。运道不佳的,消耗的时间更久。运气最差的,就像当年的展家商队一样,直接被全灭。
过了八月的草原,夜里天气越来越寒冷。
“我们出来四个月了,”篝火上烤着羊肉,香气四溢。方大头只有一条胳膊,做事不便利。赫木将羊肉削成一片一片,放到盘子里。方大头左手拿着叉子,一戳一块肉,放进口中大嚼:“照这个速度,再有一个月,我们就能回家了。”
暖融融的红色火焰,照印着方大头咧嘴笑着的粗糙脸孔,眼中满是期待。
赫木忽地问道:“你为什么不娶一个媳妇?或者入赘?”
裴家村里女子比例占了三成还要多,娶媳妇或者入赘的男子,越来越多。方大头虽然少了一条胳膊,不过,以他在裴家军中的地位和将军的器重信任,是裴家军里的核心人物。想成亲绝不是难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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