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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走吧,我请你吃,不花你的钱。”乌兰打消了诺海的顾虑,将他拉到了路边一个面摊上,叫了两碗羊肉面。这是诺海几年来第一次沾荤腥,好吃到都不怕噎死了,库库往嘴里炫。

乌兰看他吃饭,自己都不觉得饿了,好奇的问了一下他,要涨多少报酬?为什么缺钱?

诺海一边吃,一边说着。他生来就是奴仆,爸妈并不相爱,只是主子让他们生出小奴仆的被动结合。

他生来就是牧羊奴,8岁开始在草场上用双腿奔跑驱赶羊群,跟牧羊犬没有什么区别。他的阿布在他出生前就已经被处死了,因为偷跑被财主家抓了回来,财主说,就算他死,也必须让他留下子嗣去还债,所以在杀死他前,招个一个女奴与其借种,于是就有了诺海。

财主说,他生来就是要还债的,偿还他阿布欠下的债。至于他的阿布,财主不让入殓,将其做成了干尸,每当有新奴隶来到财主家,财主就会把他拿出来展示给奴隶们看,让他们看看逃跑的下场。

每到这个时候,诺海才能偷偷看上阿布两眼。从阿妈的口中得知,阿布一直是个刺头,他曾经也是草原上有名的一位勇士,因为部落战败才沦为了奴隶。但他并不甘心为奴,为奴十二年,年年都想逃跑,但年年都被抓了回来。

最后一次,财主人麻了,决定杀了他,但不愿意他优秀的血脉就此断绝,所以才有了诺海的降生。

诺海是勇士的孩子,却是财主孩子的狗,平日里的鞭挞折磨,都被当成游戏的一种,不然为什么小少爷他们笑得那么开心?

偶尔诺海还要陪着少爷们出去打猎,他必须跟猎犬比赛谁能更快的捡回射死的猎物,赢了有饭吃,输了吃鞭子。

也不知道是不是基因的原因,他跑得飞快,力气也大,反应敏捷而且不知什么为恐惧。他为了守护羊圈,曾经跟狼群搏斗过一夜。也曾经因为财主与人打赌,挨了一百鞭子一声不吭,帮财主好好赚了一笔,那一天,他也吃到了肉食。

财主那天心情好,曾经告诉诺海,只要他能赚够200两银子,就能将他阿布的尸首赎回去。

就在去年底的冬天,诺海的母亲冻死在了简陋的窝棚里,只因为诺海偷偷拿了些羊粪蛋子,想给阿妈烧了烤火,结果被财主家的护卫发现,狠狠吊在了寒风中的木架上,让他知道好歹。

那一天,长生天怜悯诺海,吊着他的绳子断了,就在风雪中,他迷迷糊糊离开了财主家,终于拥有了自由。

诺海在濒死之时被一个过路的商队搭救,带到了锦城。又因为能吃苦,变成了锦城修理队里的一名劳工,定居了下来,并且每日能吃两顿饭。

只不过工程在上个月已经结束了,他拥有了能在锦城逗留一个月的资格,如果找到人雇佣,赚到了银子便能留下,如果没人雇他,锦城他也待不下去了。

“你要加50两,还把收钱的地方写财主家,就为了赎你阿布的干尸?”乌兰同样是草原人,知道那些财主变态起来是真变态,但这是他听过最变态的故事之一。

“阿妈说,人死就要入土,不然长生天找不到我们,就会变成不能轮回的孤魂野鬼。阿布不该像玩具一样被拿来展示,我无法为他做点什么,至少让他入土吧……”诺海没有读过书,也不懂什么正义与邪恶,谈不上恨财主,也说不上爱父母,只是觉得,这是身为人,应该做的事情吧。